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嘉善禾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嘉兴恒言行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嘉善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600元,减半收取380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20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