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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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1403执恢65号 申请执行人:温健 被执行人:王锐 关于本院执行温健与王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日恢复执行,依据(2020)粤1403民初1471号民事调解书内容,本案执行到位64312.5元(案款由双方自行交接,执行费865已由被执行人汇至法院执行账户内)。 至此(2021)粤1403执恢65号案作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3-3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