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1)苏0206执874号案件的执行。 和解协议履行期间,除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的外,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措施不予解除,如需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提交续行查封冻结书面申请,否则查封冻结效力消灭。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