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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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昌赣鄱珍奇植物园有限公司 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赣鄱珍奇植物园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71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