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凉州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凉州支行借款人民币1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双方合同约定计付,息随本清。

二、***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50元,减半收取计122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4-14
发布日期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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