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0603执166号 莫彩霞、防城港市蒂熙餐饮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莫彩霞与被执行人防城港市蒂熙餐饮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防城港市蒂熙餐饮有限公司自动履行(履行金额1470元,申请执行人莫彩霞放弃630元),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5-28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