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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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沁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豫0882执491号 李国旗: 关于马天才申请执行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1)豫0882执491号,执行依据:(2020)豫0882民初2791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标的:18000元及案件受理费434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你已履行完全部执行款18000元及案件受理费434元,申请执行人已向法院提交结案证明,同意法院结案,结案后本院依法解除你的限制高消费措施、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五日本院地址:沁阳市怀府西路承办法官:张燕联系方式:1763890180803912656024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