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大江信达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大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雅丽洁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坤赛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重庆大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雅丽洁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款275886.5元; 二、被告重庆大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雅丽洁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违约金(以3654.5元为基数,从2019年4月15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2019年8月28日;以275886.5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9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付清时止); 三、驳回原告重庆雅丽洁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78元,由被告重庆大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14 |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