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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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原告***医疗费18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原告***医疗费8899.57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原告***伙食补助费1800元;

四、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原告***营养费1000元;

五、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原告***护理费2316.24元;

六、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原告***误工费10635.72元;

七、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原告***交通费500元;

八、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原告***复印费63元;

九、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6-09
发布日期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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