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可玩可乐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浙0324民初342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詹裕锡,永嘉县双桥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浙江可玩可乐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永嘉县桥下镇八里村。

法定代表人:吴金吉,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诉被告浙江可玩可乐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郑晓锋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徐晓杰

裁判日期 2019-05-20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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