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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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建发房地产集团长沙有限公司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建发房地产集团长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赔偿因修复房屋渗水所需花费的费用35707.51元; 二、限被告建发房地产集团长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鉴定费10439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建发房地产集团长沙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承担300元,被告建发房地产集团长沙有限公司承担7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3-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