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原状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举证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恢复原状纠纷
法院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举证通知书

(2021)辽0281民初5200号

陈东晓、瓦房店市妇女儿童用品商店、佟祥维:

李嘉与陈东晓、瓦房店市妇女儿童用品商店、佟祥维恢复原状纠纷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规定,指定本案的举证期限至收到该通知后15日届满(须在举证期届满前向法院提交证据及证据目录,证据须在右下角标页码,证据目录须写明证据名称和证明目的)。你方应当在该期限前向本院提交证据,逾期提交,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特此通知。

裁判日期 2021-6-4
发布日期 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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