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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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京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44元,由上诉人***负担(***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2,956元,多收部分2,012元予以退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9-22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