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太仓艾优帝工业炉有限公司 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7406元,减半收取2870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3703元,由原告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
| 裁判日期 | 2021-8-12 |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