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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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剑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剑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7)黔2629执254号 本院在执行凯里市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剑河分公司与潘发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5日作出的(2017)黔2629民初41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潘发根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凯里市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剑河分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潘发根母亲杨胜梅主动代其履行该案全部义务,申请人已将案款领取。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2017-12-20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