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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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诺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诺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一次性补偿金9761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54元、鉴定费3980元,合计4834元,由原告***负担2814元,被告广州诺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020元(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随同案款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