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巨正东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欧力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深圳市巨正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深圳市欧力克斯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83301.8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83301.8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31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深圳市巨正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欧力克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人民币1970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211元,保全费人民币1560.96元,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