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慧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广州慧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9,000元及利息(自2021年2月11日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4%计算); 二、驳回广州慧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7元,减半收取为463.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9-8 |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