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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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天全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1825执735号

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彭克良:

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彭克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78.96元,诉讼费25.00元,执行费5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53.96元。本院已于2021年10月8日将该款778.86元转付给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至此,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825民初376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十月八日

裁判日期 2021-10-8
发布日期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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