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类型 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0)苏0206民初154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查封、冻结期限届满,需继续查封、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在查封期限届满之日前十日内向本院书面申请继续查封、冻结,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或其他妨害执行的,本院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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