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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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湄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重庆重策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房屋销售佣金提成10753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68元,依法减半收取34元,由被告重庆重策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且自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缴纳上诉费,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9-18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