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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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圣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019)湘0103民初1118号民事判决; 二、由***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北京市圣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53144.64元; 三、由***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北京市圣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支付违约金5314.46元; 四、驳回北京市圣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56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264元,共计7830元,由北京市圣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担5307元,***负担252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0-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