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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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精密达机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深圳市精密达机械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12056元(已由***预交),待本案生效后予以退回***。本案保全费5000元(已由***预交),由***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正本,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