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颍县分公司
河南文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河南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颍县分公司、河南文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偿还原告***、***工程款818953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5年2月15日起以70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3%支付至2017年7月31日;以8189530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3%支付至实际履行完毕止)。

二、被告***、***对上述欠款中的7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69127元,由被告河南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颍县分公司、河南文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15
发布日期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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