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涟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826执931号 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陈长飞、罗士苹: 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长飞、罗士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生效的(2020)苏0826民初295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3月16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拍卖被执行人陈长飞、罗士苹位于涟水县东鼎佳园12号楼501室的房产,并已向申请人拨付执行款、执行费等各项费用。故(2020)苏0826民初295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 特此告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2021-9-24 |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