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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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天嘉光伏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支付原告江苏天嘉光伏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安装费48564元及利息(以39760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10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14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7-13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