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雷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2634执保22号

雷山县某某洗涤服务中心、熊某伟、蔡某俊、钟某:

申请保全人雷山县某某洗涤服务中心与被保全人熊某伟、蔡某俊、钟某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保全人雷山县某某洗涤服务中心于2021年8月3日申请财产保全,本院立案受理后,作出的(2021)黔2634民初439号民事裁定书,现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在执行保全过程中,本院已将被保全人蔡某俊名下的银行存款126792.75元和被保全人钟某名下的银行存款63153.25元进行了冻结,申请保全人雷山县某某洗涤服务中心申请保全权益已得到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2634执保22号保全案件保全完毕。

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

裁判日期 2021-8-6
发布日期 2021-10-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