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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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永州市圣达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永州市圣达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缴纳的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75元,减半收取337.5元,由原告***负担287.5元,被告永州市圣达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负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9-16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