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家寨支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鹿邑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628执1427号

董一杰、李红梅、董佳帅、河南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董一杰、李红梅、董佳帅与河南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23485元,其中,本金516000元,执行费7485元。

至此,董一杰、李红梅、董佳帅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6民终1123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

裁判日期 2021-5-8
发布日期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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