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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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家寨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鹿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628执1427号 董一杰、李红梅、董佳帅、河南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董一杰、李红梅、董佳帅与河南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23485元,其中,本金516000元,执行费7485元。 至此,董一杰、李红梅、董佳帅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6民终1123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5-8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