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合伙收益79093.33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900元,由原告***负担50元,被告***负担4850元(原告已预交2720元,该款由被告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3
发布日期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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