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欠款61318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六百七十五元,送达起诉书公告费二百六十元及送达判决书公告费(以人民法院报社出具的正式发票为准)均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7-8 |
发布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