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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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偿还***欠款2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12月1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7-15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