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天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处的收入(保单现金价值),冻结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9-26
发布日期 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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