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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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412执3788号 印丹/耿成成: 关于印丹与耿成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5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2492.00元。 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执行到位标的2492元。至此,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苏0412民初6556号裁决文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8-26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