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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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河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剑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剑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7)黔2629执142号 毛世麟: 你与李光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剑河县人民法院(2017)黔2629民初144号民事调解书。 你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经准予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了你名下的车牌为贵H×××××比亚迪汽车,你已于2017年9月11日将该案义务履行完毕,我院将解除对你的车牌为贵H×××××比亚迪汽车解除查封。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2017-9-11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