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中国扶贫开发协会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中国扶贫开发协会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7-12 |
| 发布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