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法院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第三人***以原告***名义与被告***签订的时间为2011年2月21日的房屋买卖合同对原告***不发生效力。

案件受理费60元由被告***、第三人***承担;公告费300元由第三人***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6-8
发布日期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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