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澳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莞市莞香园艺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118民初2652号 原告:东莞市莞香园艺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东晓。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书君,东莞市沙田镇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 被告:广州澳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胡耀智。 原告东莞市莞香园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澳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28日立案。原告东莞市莞香园艺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东莞市莞香园艺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3-20 |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