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回购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票回购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回购***持有的50000股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并支付股份回购款1139250元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1139250元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24日起计付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其中,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30%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计付);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53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6-28 |
| 发布日期 | 2021-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