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海城市中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煤款726000元,并从2020年10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给付原告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060元由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在履行前项义务时加付11060元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10-8 |
| 发布日期 | 202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