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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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川1803执715号

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杜立朋:

本院在执行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杜立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强制执行到位被执行人杜立朋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568.24元。

本院(2021)川1803民初356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川1803执715号

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杜立朋:

本院在执行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杜立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强制执行到位被执行人杜立朋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568.24元。本院(2021)川1803民初356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裁判日期 2021-9-27
发布日期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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