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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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京口区畅歌娱乐中心 |
类型 | 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福州大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福州大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王成瑶 审 判 员 詹玉萍 人民陪审员 胡翠琴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法官 助理 孔金燕 书 记 员 陈 舒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