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常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浙0822执741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要求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至少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七个工作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10-14
发布日期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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