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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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8民初7886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四项; 二、变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8民初788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杭州绿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00000元; 三、驳回杭州绿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的其他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3-3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