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审查支付令[C]

发布于:2021-10-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平利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2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19年12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即4.15%,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申请费90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9-16
发布日期 2021-10-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