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海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名下价值8862500元的财产予以查封或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南京海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