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芜湖景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无为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芜湖景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的物业费950元;

二、驳回芜湖景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芜湖景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5-28
发布日期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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