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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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雅顺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自2015年1月14日起至今的所有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供原告***查阅、复制; 二、被告上海雅顺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自2015年1月14日起至今的所有财务会计报告(含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等)供原告***查阅、复制; 三、被告上海雅顺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自2015年1月14日起至今的所有会计帐簿(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等)供原告***查阅; 四、被告上海雅顺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自2015年1月14日起至今的所有财务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以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帐备查的相关资料供原告***查阅; 五、原告***进行上述查阅、复制时可委托专业会计人员进行辅助,并自被告上海雅顺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查阅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查阅、复制,每日查阅、复制的时间自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查阅、复制地点在被告实际经营地。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被告上海雅顺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3-29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