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本院(2021)川0402民初40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被执行人应当切实履行和解协议内容,申请人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即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8-18
发布日期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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