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分公司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在存室内装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支付原告上海在存室内装潢有限公司工程款404901.8元及相应的利息(该利息以404901.8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8年5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上海在存室内装潢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10561元,财产保全费4020元,合计14581元,由原告上海在存室内装潢有限公司负担3054元,由被告***负担1152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18-11-16
发布日期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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